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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弧线,叹道:“不明白为啥,他们都想杀我,我明明什么坏事也没做你看,全天下男人都当我是坏蛋,害我连丈夫也找不着。还是侄女儿紫菜幸福啊,找到这么好一个丈夫。居然肯为了她,带兵远渡大海,来到扶桑这小地方,为她争战,想重夺家督之位。”

伊云:“”

信长继续道:“九州守大人,咱明人不说暗话,咱们现在虽然是结盟了,但终究是要为了家督归谁打一场的。你想要让紫菜重新回来当家督,就得把我从这位置上撬下去这可不容易哦。”

伊云吐槽道:“你不是爱好和平不想打仗吗直接把家督让给我们不就好了”

“嘿,我若这么好说话,就不是第六天魔王了。”信长又伸了个懒腰,笑道:“年轻时啊,我就想当个家督过过瘾,所以才和信行争呀争的,终于把家督争到了手,但是没想到居然吓坏了全扶桑的男人,害我都过三十岁了还嫁不掉,到了这个岁数才发现,对于女人来说,家督什么的不当也罢,女人还是要有个好男人才幸福啊这样吧,你给我找来一个如意郎君,让我幸福嫁掉,我就把家督让给紫菜。”

伊云大汗

信长这话是真的假的伊云有点不敢信,但也觉得有点可信。要知道女人和男人,确实是有点构造上的不同的。不信你可以试试,找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你问她:“未来五年,你有些什么规划”

女人的回答通常都是:未来五年内,我打算把自己嫁掉,生个孩子,买个新房子,装修漂亮点诸如此类,都和家庭有关。

但若同样的问题问男人,得到的回答往往时:未来五年之内,我想读完什么什么学位,拿到什么什么资格,当个医生,当个律师,把自己的公司做大,做某某生意咳,都和事业有关。

男人和女人,一到了三十岁这个坎儿,就会明显地向着家庭型和事业型这两条不同的路线发展,这一点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古今也然。

所以伊云忍不住就迷惑起来,信长难道开始向家庭型转变了不是吧,好可怕罢了,不管是不是真的,我当成笑话听吧,要我给他找个如意郎君扯蛋吧,我到哪里去找要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受得了你这魔王级的女人

这时信长也不想继续谈下去了,她大声叫道:“森兰丸”

一个八岁左右的小萝莉应声跳了出来,原来是信长的贴身侍女,长得倒是挺可爱的,圆滚滚的小脸,还扎着两条小辫子。

信长对森兰丸吩咐道:“带九州守大人去预先准备好的偏院休息吧,接下来九州守大人要在咱们这里住很长一段时间,可别怠慢了贵客。”

“嗨”森兰丸应了一声,带着伊云出了会客厅,向着城堡里的偏院走去。这是一个比较幽静的小院子,院子周围种着樱花树,还挺美的。房间里铺着干净的塌塌米,阳光充足,让人心旷神怡。

伊云对这个“软禁”人质的地方还算满意,但是当天的晚饭送来的时候,伊云开始不满意了,大骂道:“坑爹啊白米饭加一条小鱼,这样吃上几个月,我会疯的。”

第522章明智光秀来访22

冻死我了好冷啊还是被窝好织田家的伙食实在太糟了,实际上,此时整个扶桑的伙食都很糟糕如果这样吃饭,伊云确实挺不了几个月。

他只好叫翻译拿来纸笔,写信给堺界的陈圆圆,让她派人送几车食物来,要合他味口的食物,最好是有个不怕深入敌巢,勇敢的义乌兵来给他做饭。要知道义乌兵的本事是很多样化的,在成为伊云的铳兵之前,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职业,例如什么会计、杀猪、卖艺肯定也有做过厨师的义乌兵。

伊云正在深情并茂地写着求厨师,求大萌国食物的信件,只见小院子的门突然开了,一个穿着深蓝色具足铠甲的女子走了进来。

这个女子大约二十岁,整个人显得十分恬静,有着落落大方的举止,显得非常有教养。她的脸十分纯美,肤色洁白,看起来犹如一朵孤高的莲花。

“我叫明智光秀,求见九州守大人。”

“哗明智光秀”伊云大吃了一惊。这可是后世闻名的反骨崽啊,在扶桑正史中,织田信长于人生春风得意之际,就是中了明智光秀的暗算,才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位大名人,居然跑来拜访自己哈,一定要见见。

伊云赶紧迎了上去,笑道:“光秀大人,久仰久仰不知是什么风把光秀大人给吹到我这里来了。”

明智光秀彬彬有礼地向着伊云鞠了一躬,她低下头的时候,露出了雪白好看的后颈,让伊云看得心中痒痒的:“听闻九州守大人来自大萌国,我想来求九州守大人赐些大萌国的诗词给我拿回去研究。”

“哦光秀大人喜欢诗词”伊云大奇。

“是啊”明智光秀微笑,露出洁白整齐的贝齿:“我喜欢和歌、诗词、茶道、礼仪等物,尤其对大萌国的诗词特别喜欢,难得碰到一个大萌国的贵客,当然要来讨教一二。”

难怪这女人看起来很有修养和气质。原来她喜欢这些东西,难怪了伊云心中恍然,一般来说,喜欢和歌,诗词一类东西的女人,都会显得气质比较恬静,给人一种落落大方的印象。像凤姐那种喜欢研究知音和故事会的,才会长成那种暴牙气质。

很明显。伊云更喜欢恬静气质的女人,不太喜欢暴牙气质,他看着明智光秀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人会是个反骨崽。这一下真是兴趣大涨,忍不住就想和她多说说话,于是笑道:“没问题啊,我这人虽然文学修养比较差,但是诗词还是背得一些的,我来默写给你吧。”

伊云本来就正在写信,手边纸笔都称手,于是提起笔来,打算默写诗歌了。当然,这时候必须把自己的职业转成“书生”,以免写出来的字太难看了得罪人。

“默写个啥诗好呢”伊云开始苦思起来,看这明智光秀的气质,明显是修养比较高的,如果写个床前明月光出来,别被人家睢不起。看来得写个水准比较深的诗。但是水准太高的诗里往往蕴涵着大萌国独特的文化背景,扶桑智障们未必看得懂,说不定反而认为是低档诗,这可咋办

伊云想了半天,不行,不能用太的诗,还是用个最基本的,写景物或者植物的诗吧。扶桑最多见的植物就发花,可以默写一诗邓尔雅写的樱花五言诗,于是伊云提起笔来,在纸上写下:昨日雪如花,今日花如雪。山樱如美人,红颜易消歇。

这首五言诗是清代文人邓尔雅写的。在大萌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算不上什么厉害的诗词,其中完全没有用典故,可以说是很普通的诗。

不过明智光秀看了这首诗,仍然感觉到非常华丽,当时的扶桑人以读大萌国的诗歌为荣,会写大萌国的字或者会背大萌国的诗,都是一件非常风雅的事情,明智光秀就认得不少的汉字,只是不会读而已。

她看了这首诗之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道:“九州守大人,这首诗真的写得很棒。但是我熟读过大萌诗三百首,并没有见过这首诗,它是您自己写的吗”

我晕,大萌诗三百首不是唐诗三百首吗伊云大汗,仔细一想,大萌国好像已经存续了一千多年,可能这个世界没有存在过唐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