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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36(2 / 2)

短路之后,无限量的电子流穿过金不欢的身躯,会将他的思维完全停滞,让他根本无法思考,无法动弹。

他甚至会忘了自己是谁

也不知他金属化之后是如何保持思考状态的,这或许是某种妖元能力与思维结合后的独特产物,但这不重要。

外界电子流涌过,疯狂替换他这金属化身躯里本来的游离电子。

甚至可以说,在接通短路的瞬间,他就不再是个生物,就是跟短路状态下发光发热的电线

他的存在形态都被改变了

金不欢利用妖元能力随意掠夺他人体内金属离子,如今也是因果报应,遇到了更蛮不讲理的电子洪流

确定他被吸住之后,再听着耳边30万枚三元锂电池短路放电时发出的嗡嗡之声,气温骤然升高,思维空间发出警告,沈崇下意识的想挥手叫姬白赶紧闪。

“鸡哥快走擦”

话说到一半,他才想起自己没手。

尴尬,就当无事发生。

一人一鸡歪歪扭扭着屁股往前奔去,正是山洞口的方向,那边梁仔衔着两根断手正穿越林间快速奔行而来。

找了颗大树,沈崇盘腿坐下,强行鼓动血液将断臂处粘着的泥灰冲走点,随后梁仔与姬白一左一右,如同左右护法一样给他接手。

沈崇催促道,“麻溜的趁热赶紧接,我可不想重新长一次,小手一点都不好用。”

梁仔嘿嘿着来了句,“老大你这爪子让我想起个东西。”

“啥”

“痒痒挠,回头你背上哪里痒,如果你手够不到的话,你可以考虑这样扯下来当痒痒挠。”

沈崇:“卧槽”

姬白:“畜生”

对讲机里的老何:“恐怖对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光是过电的话,他不一定死吧”

老何问的是怎么处置过电过得无比酸爽的金不欢。

沈崇撇撇嘴,“我只能说老何你考虑得太多,你该仔细想想,等会我们回去之后怎么和车主交代他们的车为什么没了。”

老何还有些茫然,“怎么说”

沈崇没回头,而是开始倒计时起来,“三二一”

话音刚落,极其强烈的光芒在后方亮起。

深夜里,整片山林被照耀得如同白昼。

紧接着,震耳欲聋的轰隆巨响猛然从他身后几十米开外的位置传来。

炸了。

沈崇往后轻轻一躺,背靠大树,习惯性耸肩,差点将刚接好的双臂抖落,“看吧,我就说不用管他。”

好奇心害死狗,梁仔悄然从大树旁边探出头去,被眼前这一幕美轮美奂的场面镇住了。

“卧槽蘑菇云啊艾玛”

傻狗话都没说完,便被迎面而来的滚滚热浪劲风吹得直打滚,不小心脱离了大树遮挡,一路被劲风裹挟着沿途滚去,嘴里叽哩哇啦直叫。

幸好它穿戴整齐着哮天战甲,就是一路叮叮当当的样子略显滑稽,恰似被风卷走的易拉罐。

鸡哥也没忍住,也把脑袋探了出去。

不过鸡脑袋比较滑溜,它倒没被风吹翻,就是被迎面飞来的一块铁片叮当一下打在脑门,铁片嵌进钢铁化的鸡冠里,看着很是尴尬。

沈崇嘿嘿直笑,“别低头,皇冠会掉。”

姬白仰头问,“老大你怎么知道会炸这么猛我们没在里面放炸弹啊而且那货不见得能炸死吧”

沈崇摇头,“不,他一定会死他成也金属,败也金属”

“怎么说”

“他的妖元能力应该是异化型,可以将身体金属化,并释放出离子来卷走外界金属。当强电流过电时,金属的特性会被改变,他的妖元能力将会巴拉巴拉”

良久,姬白默然别过头去。

妈蛋,什么等式电位,什么高温电解,什么质能守恒,完全特么的听不懂

“算了,总之你就记住一点,那可是三十万节18650三元锂电池,充满电可以让一辆重达一吨多的电动汽车跑三千公里以上这得是多少能量在这几十秒里全烧进他体内了,就算玄级妖怪也够他喝一壶。然后,三十万节三元锂电池一起连锁爆炸,威力很猛吧刚梁仔不是看到蘑菇云了吗那边的温度至少几千度,死定了。”

姬白恍然大悟,给出三个字点评,“老银币你都不想看一眼热闹”

沈崇没理它,依旧靠在树干上,静等断臂迅速重新长好。

背后大树时而被飞过来的残片打得笃笃之响,他刚逃过来时选这颗树,就是为了这效果。

这次他只需要恢复肌肉、筋络、皮肤和连接软组织,可比之前重新长出来快得多。

良久,背后重归风平浪静,沈哥终于开口。

“真银币,从不回头看爆炸。”

他话没说得全透。

今天虽然看似惊险万分,其实早在闯进山洞之前,他便已经在脑子里预演过上千次作战计划。

哪怕中间可能存在着无数偶然,但最终剧本的走向,却与他心中构想出来的最大概率发生的情况完全一致

进洞之后,他先利用凌云套装强行加速自己的动作,就是故意要暴露这套装备。

后来随口胡诌什么怒吼天尊,吹嘘凌云套装,假装背后有人,正是学自孩子妈的语言心理暗示之术。

他在暗中掌控金不欢的心态,让小心谨慎的金不欢既略有慌张,却又对凌云套装动了贪婪之心。

为保金不欢上钩,沈崇甚至还刻意压低了凌云套装的运动能力增幅,让对方对这声名在外的危险装备产生错误判断,以为这东西经高手调整,提高了控制强度,降低了威能,刚好勉强能穿在黄一品选手的身上。

此事本就蹊跷,金不欢必起歪心。

再后来,沈崇就一直在寻找适当的断手时机。

从姬白身上脱落的黑灰,怎可能逃过他思维空间的掌控,他压根就是故意装作没看到。

更不仅如此,其实沈崇也早已知道金不欢的本体是什么

蝙蝠

能飞,体型不大,永远只在夜间行动,有光反而迟钝,无光反而敏捷。

最早的作案地点在矿洞之内,受害者都是矿工。

这诸多特点累积到一起,答案只能是蝙蝠

蝙蝠怕火怕光,金属蝙蝠怕高温,怕过电。

它今日栽在自己手中,不冤。

手臂终于重新长好,动弹稍有不便,但勉强可以捏拳,沈崇站立起来,“走,摸尸去。”

他先行靠近,顺着爆炸的方向,往回找了十来米,果然在地上看见团闪着奇异黑光的金属,正是蝙蝠形状,像极了个手办。

蝙蝠手办旁边还耷拉着一块黑色的令牌,材质不明,上面用银漆烫出了个“黑”字。

在这等高温之下竟没有丝毫损伤,黑令牌必有来历。

梁仔则又凑过来,找回散落在别处的两个凌云护臂。

不愧是斩妖经典之作,也是毫发无损。

又等两分钟,蝙蝠手办与黑令牌完全冷却,沈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