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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在无聊的时候,弗里曼便会做功课。

外面阳光明媚,弗里曼看了看窗外,往常这时候,他应该在华盛顿大学的图书馆。

他喜欢看书,但相看书,他更喜欢音乐。

蒙面歌王这档节目在三个月前走进了他的心里,无数高品质的音乐,彻底将他征服

第1134章:阿刁

“弗里曼你这时候不是应该去课吗怎么还在家”

一道声音从弗里曼身后传来,不过弗里曼正沉浸音乐声不能自拔,恍若未闻。

韦尔斯看到弗里曼的状态,眉头微蹩,将手捧着的书放在一边,缓步走到弗里曼的身后,静静地看着等着电视的音乐放完。

看的如痴如醉的弗里曼浑然未觉父亲的到来,完全沉浸在了电吉他小丑的歌声。

电吉他小丑,是第一名出场的,依旧是一把如火般的电吉他,劲爆的摇滚音,轻而易举的嗨翻了全场。

动感的节奏,劲爆的舞姿,令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

即便是韦尔斯,听着耳边的歌声,也不禁随着音乐声轻微的摇摆了起来。

这对于韦尔斯来讲,确实是有些惊异。

他向来喜欢轻音乐,对这种摇滚乐基本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个歌手的演唱,却令韦尔斯也逐渐嗨了起来。

一曲唱毕,弗里曼站了起来,蹦蹦跳跳很是开心。

只不过,转身的时候,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父亲,弗里曼的动作突然卡住了。

缓缓地放下手,弗里曼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两声:“爸爸,你竟然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

韦尔斯眉头微蹩,应道:“我一直在家写案,本想出来弄点咖啡,结果却看到了你。”

说完,韦尔斯继续问道:“你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在课吗今天怎么没去学”

虽然弗里曼没有去学,但韦尔斯依旧很平静,这要是华夏的父母,估计早骂了。

弗里曼脸微微有些窘迫,支支吾吾道:“今天午是蒙面歌王终极之战的直播,我不想错过。”

弗里曼没有给自己找借口,直接实话实说,原原本本的将原因解释了一遍。

韦尔斯闻言,眉头微挑,看了一眼电视,颇有些好的问道:“蒙面歌王是这段时间炒的特别火的蒙面歌王吗”

弗里曼点了点头,见到父亲这个模样,弗里曼脸微微有些古怪之色。

“既然如此”韦尔斯拖着长音,突然道:“那你看吧,我陪你看,我对这个节目也很好。”

弗里曼一愕,随即脸满是笑容,重重的点了点头。

韦尔斯是觉得自己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儿子单独相处了,想要陪陪儿子。结果这么一看,他自己很快被曼妙的音乐吸引住了。

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观看着终极之战的直播,数量之多,简直难以计算。

所有的目光最终都汇聚到了一点,那便是香港的时代演播心。

节目过去了三十多分钟,已经陆续演唱了六位歌手。

每一位都是风格各异,而且出手是杀手锏,唱功极其精湛

第七位场的便是热度极高的自由女神,原本的黑色长裙被对方换下,取而代之的是米色短裙。

修长笔直的腿露出,气质一如既往地淡雅大方。

歌曲同样是原创新曲,一曲英情歌,令无数人潸然泪下,感人至深。

一曲唱毕,自由女神在全场的掌声,款款的离开了舞台。

舞台突然暗了下来,舞台心只有一道明光,光晃晃的打在舞台心。

叶轩戴着面具,站在舞台央,手握着话筒,整个人调整着状态。

龙王出场,顿时全场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叶轩的身。

龙王在舞台献唱过五首歌曲,每一首都是经典的经典,传唱度极高,所以众人很期待龙王的新歌。

坐在两边的专业评审,也都目光复杂的看着龙王,今夜过后,这个被全世界猜测了一百多天的神秘人,终于要揭开他神秘的面具了。

同为音乐人,他们自愧不如

其余七位歌手,坐在各自的休息室,也都目光炯炯的看着电视,期待着龙王的演唱,更有甚者,特意来到了现场去观看。

小鼓轻响,现场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孩童的声音,声音如同从天边而来,空荡而又悠扬。

琴声奏响,乐声轻柔无,民谣的味道很足。

前奏不长,叶轩拿起话筒,抵在嘴边,轻声歌唱。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

栖息在山顶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叶轩的声音很有磁性,音调不高,好似一个男人在低吟,标准的民谣风格。

坐在两侧的专业评审,心都是有些诧异。

难道龙王要唱民谣

众所周知,在这种竞技舞台,唱民谣实属不智。

民谣固然好听,但民谣像是一杯茗茶,需要人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才能品出其的滋味。

所以无论民谣多么经典,在这个顶尖的舞台,先天性差了很大一截。

如果龙王选谣作为第一轮的歌曲,那么很可能会遭遇到滑铁卢。

灰色帽檐下

凹陷的脸颊

你很少说话

简单的回答

明天在哪里

谁会在意你

即使倒在路

叶轩继续低吟浅唱,但是声音却微微逐渐扬,但扬的也仅仅只是一点点而已。

而且在众人以为叶轩要变调的时候,叶轩却又重新回到了原本的音调。

第一轮的竞演歌曲,叶轩选择的歌曲是阿刁这首歌。

阿刁,出自个世界著名音乐人赵雷之手。原本这首歌本来是普普通通的民谣,并不是很火。但是在铁肺少女张韶涵的改编下,将这首歌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

这首歌其意义深远,仔细琢磨,有着很深的韵味,与口水歌是截然不同的。

这首歌的创作过程,被传得多种多样。但赵雷对于这首歌,却是真的赋予了极大地心血。

那种悠扬自由的意志,在其栩栩如生。

赵雷的演唱,味道很浓,需要人去慢慢品;而张韶涵的演唱,带给人的,却是直戳心灵的感动

两者各有优点,而叶轩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将两者的优点合二为一。

即具味道,又具感动

第1135章:艺术家

叶轩的声音很有魅力,轻而易举的抓住了众人的心。

一副画卷在众人面前缓缓展开,很多去过西藏的人,很轻易的便联想到了西藏,即便是没去过的人,也对西藏了解过。

灿烂的阳光,洁白的云朵,纯净的天空,稀薄的空气,连绵的雪山,安静的湖泊

那是个举世无双的佛教圣地,有繁多的寺庙,虔诚的教徒,是充满了神秘的地方。

那种身处于天地之间的渺小,以及天地的浩瀚,是这首歌曲给人最直观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