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结婚了(1 / 2)

他被分配到了新疆边疆的一个偏远地区。

不过他早就预料到了会是这个结果,所以他相当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知道,自己有可能会在那个艰苦的地方度过很长一段时间,又或是一辈子,但他也明白,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必须接受。

在赴职去边疆之前,他的结婚申请通过了,部队上给他批了婚假。

时间紧任务重,他和张云英赶着时间去扯了证,然后开始筹备婚礼。

本来张云英是不想办婚礼的,她说婚礼不过就是走过形式而已,只把两家家人请到一起吃个饭就行了。

从前她和宋青云的婚礼就是大操大办,结果呢?

再说了,她一个二婚女,没有资格要求男方大办特办。

可是卫刚不同意,他说:“你是我的新娘子,我必须风风光光地迎娶你。”

婚礼遇到的第一矛盾就是,新房应该安排在卫家还是张云英自己的家。

这里有个原因,那就是张云英自己的家住着宋家四口人,如果是将新房设在这里的话,搞得有点像宋家在办喜事。

但如果把新房设在卫家的话,那就等于是张云英从这个家里嫁出去了。

按照乡下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就没有资格再回来住了。

宋家四口人当然巴不得张云英把自己的房子让出来了,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霸占她的这处房子了。

这样的话张母又不愿意了,这房子可是张家为女儿修的,宋家一分钱一分力都没出过,凭啥要给他们呢?

所以,依照张母的意思就是让张云英和卫刚就在这边成亲。

可是罗婆娘又不干了——

“我们家是娶儿媳妇又不是嫁女,凭啥要去英子那边呢?我统共就这么一个儿子,难不成家里连他的婚房都供不出来一间吗?”

就在这时候张云英的幺婶站了出来,说:“你们这不能住那不能住,那就给我们家小菊住吧,反正她也没地方住。”

小菊名叫张云菊,是张云英的幺爸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堂姐。

张幺爸有三个女,没有儿子,小菊是他的大女儿,由于没有儿子,他们便让大女儿小菊招郎上门。

小菊的男人是个外地人,家里很穷,便入赘到了张幺爸家。

但是这女婿性子要强,与张幺爸一点都处不好,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前不久还发生了大战。

小菊也是个要强泼辣性格,又跟自己的男人打了一架,这下好了,男人被打跑了,到现在都没回来。

张幺爸一家伤透了脑筋,决定还是把小菊两口子分出去才是。

可是家里房子不够分啊,小菊是老大,

刚好张云英又出去上大学去了,这就意味着她以后是街上人了,将来不会住在这乡下了,于是他们便给张母提出了这个要求。

张母听了一寻思,肥水不流外人田,给自家侄女住总比白白给了宋家这几口外人好啊。

于是张母一口便答应了下来。

然后张幺婶便带着小菊上门来拾掇房子来了。

前面说了宋母把张云英的房门钥匙给砸了她自己搬了进去住下了,她还能甘心挪窝吗?

当然不能!

她堵在房门口不让张幺婶母女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