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雷欢喜承认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他不想悍然发动一场战争,尤其是在自己刚刚才成为钻石联盟最终裁决官的时候。
那绝对是不理智的。
所以他才找到了斯蒂芬先生。
“很多事情,你不愿意,其实别人也不愿意。”
斯蒂芬先生和他一起上了车:“你知道金龟子吗这是一种很小型的动物。金龟子虽然体型很小,却勤奋地收集粪便,堆成圆形,再把它滚到巢穴里,使之还原为土。它是一种自尊心很强、不服输的小动物,但是有一天,金龟子和鹰发生了摩擦。
饥饿的鹰在原野上盘旋,发现了一只兔子后,立即俯冲下来猎兔,兔子发现了便慌忙逃窜,一路逃到金龟子家门口,正在鼾睡的金龟子被惊醒,看到了被吓到直发抖的兔子。
这时,鹰猛冲下来,用利爪掐住兔子的脖子,金龟子眼见情况危急,就向鹰求情道:你手中的兔子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得靠抓兔子过活,但是请你看在我的薄面上,暂且饶过它吧
可是鹰根本没有将金龟子看在眼里,反而用宽大的翅膀将金龟子刮得远远的,待金龟子清醒过来,鹰和兔子早就消失无踪了。
金龟子想到鹰如此无情,立誓要为兔子报仇。
当鹰的巢穴筑在树上时,它就飞到树上将鹰蛋踢下;当鹰的巢穴筑在山崖上时,它就爬到山崖上将鹰蛋推下。不堪其扰的鹰后来把鹰蛋产在宙斯怀中,不料金龟子竟爬到宙斯的衣服上排便,粗心的宙斯只顾着挥手拍屎,一不小心就把鹰蛋弄掉了。
随着鹰和金龟子的仇恨越结越深,万能之神宙斯不得不出面为它们调停,然而它们两者都不愿与对方妥协。
最后,宙斯只好把鹰的产卵期和金龟子冬眠的时间进行调整,才就此结束它们之间的战争。”
雷欢喜在那很认真的听着,然后沉吟了一会之后说道:
“这就好像是钻石联盟和ifo之间,也许有一方会暂时出于弱势,但只要爆发战争,那就一定会是两败俱伤。”
“是的,就和金龟子和老鹰一样。”斯蒂芬先生点了点头说道:“所以这么多年来,钻石联盟和ifo之间一直都存在着摩擦,但双方都在尽力避免着战争,因为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战争会给彼此带来什么没有任何一点好处,只要彼此的伤害。
所以像这些事情,只要不给组织带来伤害,那么双方都会默许,就都好像瞎了一样。因为这不理智,非常的不理智。除非到了那么一天,双方都认为已经准备好了,那么,一场世纪大战就会爆发,但是在此之前谁会这么做呢
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有一段时间里,我在晚上一关灯就听到厨房里老鼠吱吱叫,有时起来喝个水都能看到它跑来跑去,没办法,我住的是一间年头很长的古堡,就算我的管家再注意,像老鼠这样的东西,也总是无法避免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决定了灭鼠。
那天放学之后,我就顺便买了十张老鼠贴。嘿嘿,我当时心里很开心,看你这回还不死。把厨房的窗关了门也关了,把老鼠贴打开在各个角落里摆放好,开始搞卫生找老鼠。
因为墙角放了一些玩具和不用的东西,是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我把每个箱子都搬出来摇摇晃晃。
天呀,一个箱子里一下子跑出来两只,两只老鼠往门口跑。哈哈,门口有老鼠贴一只被贴住,另一只赶紧往回跑。又给它跑别的箱子里去了。
我不停的鼓捣,吱吱,跑出来三只可惜都没粘住。确定所有箱子里都没老鼠了以后,我把箱子又叠好。
我在叠箱子的周围布满老鼠贴,各个小角落布满老鼠贴。我就不信抓不到。
关好窗和门我就出去睡觉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我醒了。来到我放老鼠贴的地方,一看,收获不小,晚上跑的那三只都抓到了。
我正在到处炫耀我抓老鼠的丰功伟绩的时候没想到我已经被老鼠盯上。
我又回去视角,到了凌晨五点多我迷糊中起来上厕所,回到床上正做梦,突然右手尾指一痛,我伸手揉揉竟觉得黏糊糊的,一下全醒了,叫了起来,爸爸,我被老鼠咬了。
我父亲立马开灯,可是那老鼠已经不见踪影。我妇女亲赶紧去用清水冲和肥皂洗把血挤出来又用碘酒擦了一下。
一早八点半赶紧去防疫站,其实如果是以前这种小咬我都不放心上,只是现在老鼠都太脏了,真的会发老鼠疯就麻烦了,还是去打个针保险点。
我接连打了五针防疫针。
自被它咬后,再也找不到老鼠踪影了。估计它报仇了也找别的窝去了。”
斯蒂芬先生说到这里自己都笑了:“一只小小的老鼠而已,说实话,平时我们谁会对这只卑微的生物放在眼里呢可是我和老鼠之间的战争,一样是以两败俱伤而结束的。”
“我明白了。”雷欢喜的嘴角露出了笑容:“其实我这次根本没有必要来找你,因为我是钻石联盟的最终裁决官,我有着无上的权利,像雷纳这样的小人物,我根本就不用放在心上。”
“是的,我的小朋友。”斯蒂芬先生也微微笑着说道:“你拥有着无上的权利,但你必须要好好的利用这份权利。记得吗,我很羡慕哈特曼把他的位置让给了你,我曾经也说过,我同样很想把我的位置,也给你,这样我就自由了。”
雷欢喜吓到了,真的被吓到了。
您可千万千万不要把那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我这样的一个小人物
第2624章 马尔基一家的餐厅
“一会吃完中饭,陪我去一家公司看看。”斯蒂芬先生随口说道。
雷欢喜也并没有在意。
像这种量级的人物,哪里不能去看
中饭是在一家意大利餐厅吃的。
据说这里非常有名。
不过,雷欢喜宁愿弄上一大碗的红烧肉,吃一碗米饭。
“我喜欢吃意大利菜。”斯蒂芬先生很坦率地说道:“一段时间,我甚至还非常的痴迷。我记得在我家附近,就有一家非常不错的意大利餐厅。老板叫马尔基,做的意大利菜的确比较正宗,我一直都是他的粉丝,每隔几天总要去那家餐厅一次。
啊,那家餐厅其实并不是那种档次特别豪华的餐厅,其实就是一家不大的店,一次只能同时容纳六桌客人。老板马尔基,是厨师,他的妻子,是服务员兼收银。而且服务态度也并不是很好,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他们的生意,因为菜的口味正宗。
就这样,我和马尔基越来越熟悉了。有一次,我按照惯例,在他们刚刚开门的时候就到了,不过那天,我发现马尔基正在和他的儿子艾莫森发生着激烈的争吵。我很好奇,要知道在这家餐厅我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食客了,而是朋友,既然身为朋友,父子间发生了矛盾,我总该问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
马尔基向我抱怨,这家餐厅早晚都是要给自己的儿子的,可是艾莫森呢,却总是好高骛远,想要做一些在马尔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事情。
这次呢艾莫森一直都在店里帮忙,他有自己的思维,他认为应该把店扩大,六桌远远无法应对客人们的需要。店一旦扩大了,那么客人们会更多,收入也会更多。
马尔基却没有儿子那么大的野心,在他看来,这家店养活了他们一家人,让儿子上了不错的大学,并且全家都能够过上不错的生活,完全没有必要扩大店面。
马尔基和我很熟了,向我抱怨,斯蒂芬先生,您看,这些年轻人总是喜欢做一些大事,他总是看不上我们这些人的努力。
可是艾莫森同样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时代在进步,一家店如果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早晚都会被淘汰的。
我微笑着听完了他们的话,并没有发表自己的任何意见,吃完饭后我就告辞了。
后来,我去国外半年,当我回来的时候,又照常去了那家餐厅。
但我惊讶的发现,这家意大利餐厅已经不开了。我打通了马尔基的电话,在电话里,马尔基告诉我,他最终决定听取儿子的意见,开一家更大的餐厅。
我问他,你真的这么决定了。
我记得马尔基那次是这么回答我的,是的,斯蒂芬先生,我已经这么决定了,六桌的确无法满足客人们的需要了,每次都有人